教学单位介绍
音乐学院
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89年,设有音乐学、音乐学(师范)、音乐学(作曲与电子音乐)、音乐学(器乐与钢琴演奏)4个本科专业及音乐学(专业学位)硕士点,全日制在校学生近500名。现有专业教师44人,其中教授8人,博士6人,硕士生导师10人。学院注重国际化应用型音乐人才培养,聘请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、著名指挥家陈正哲博士出任音乐学院院长,著名作曲家刘湲教授为特聘教授,汤沐海、Marc Battier 、Hans-Christian Wille(魏汉斯)、朱宗庆、任宝平等多名国际著名专家为荣誉教授。
学院与意大利、芬兰等多个国际一流的音乐院校建立了深度的学术、师资、艺术交流合作关系;并设有音乐创作与研究中心、苏南地方音乐文化艺术研究所、数字音乐实验室、校大学生艺术团等理论研究、专业训练和艺术实践机构;学院与江苏大剧院、台湾远东集团、山东中演集团、苏州文化艺术中心、苏高新发展集团等机构共建有多个艺术实践基地;已在音乐人才培养、师范教育、演出、编创、国际交流等方面搭建起了一个国际化的专业平台。
招生专业介绍
音乐学
专业性质:艺术
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,培养能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、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组织指导社团音乐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主要课程设置: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乐理与视唱练耳、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中国民族音乐、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、合唱与指挥、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、区域音乐历史文化、形体训练、教育概论、学习心理学等。
学生毕业后可应聘大中小幼等各类学校及文化馆站、青少年宫及企业、社区等单位从事教学、组织、指导、文化管理等工作。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音乐技能,需先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。
备注:拥有音乐专业硕士点。
招生省份和专业考试方式
2016年我校在江苏等10个省份投放音乐类计划,均采用当地音乐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,不单独设置专业校考。
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为准,学费均为6800元/年。
录取原则
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,文化分达到所在省相应音乐本科最低要求,以省统考的专业成绩排序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,遇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志愿优先,如遇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,再相同者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。(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分有统一规定则按其执行)。
其他说明
1、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,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。
2、本简章由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联系方式
地 址: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
邮 编: 215009
电 话: 0512-68096117(招生办)
网 址:http://www.usts.edu.cn
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
2016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