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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苏州科技大学

   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加快提升苏州科技大学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水平,4月10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共建苏州科技大学。
    苏州科技大学前身之一苏州城建环保学院隶属原建设部,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。多年来,学校坚持立足行业,彰显特色办学,发挥建筑学、城乡规划、土木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优势,打造行业人才,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单位负责人或者行业骨干,为国家相关行业,特别是为长三角地区、为江苏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。
    根据协议,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加强对苏州科技大学的指导支持,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,指导学校完善战略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,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,促进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。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大对苏州科技大学的支持力度,指导学校整合资源,推动学校创新体制机制,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。
   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苏州科技大学,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围绕建设有特色、高水平大学目标,深化综合改革,加快内涵发展,巩固和强化特色优势,切实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。